百万吨以下普钢企业将被淘汰-其它资讯
工业和信息化部12日在大连召开的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上公布了《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》(下称《条件》),正式划定钢企准入门槛,百万吨产能成为钢企“生死线”。但与此同时,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,由于钢铁产能释放过快,预计今年中国钢产量将达6.2亿至6.3亿吨,再创历史新高。
钢厂产量需超百万吨
工艺装备依然是衡量钢企最重要的标尺之一。《条件》规定,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炉有效容积需达400立方米以上,转炉、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;2005年7月《钢铁产业发展政策》颁布实施后建设改造的高炉,有效容积需达1000立方米及以上,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,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。
对于业内争议最大的生产规模问题,《条件》给出的标准是:2009年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,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,且合金钢比大于60%(不含合金钢比100%的高速钢、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)。值得注意的是,与去年12月发布的“征求意见稿”相比,特钢企业的门槛有所放宽,由50万吨下降到了30万吨。
环保指标同样关键。除了对环评审批、环保设备安装等做出规定外,《条件》规定,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,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,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.8千克。高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446千克标煤/吨,转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0千克标煤/吨。
螺纹钢理论重量表|钢绞线理论重量表
优碳钢、低合金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